宝鸡市高新区清鑫悦舞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01MA6XF95Q97):
本委受理谷小云、陈雪雪、刘佳星诉你单位工资待遇争议一案(宝劳人仲案字〔2026〕第120-122号)应诉开庭通知书,经直送、邮寄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开庭时间,请及时前来领取申请书副本,如未领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领取之日起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5月8日9时在宝鸡市市民中心西楼512室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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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