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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永婷诉陕西九德一家安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裁决公告

来源: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10-14 11:10

陕西九德一家安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的郑永婷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宝劳人仲案字〔2026〕第479号裁决书。

宝劳人仲案字〔2026〕第479号裁决书裁决:陕西九德一家安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2025年7月至8月6日工资2160元。该裁决为终局裁决,你单位有证据证明存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或依法视为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联系电话:0917-3901801

宝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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